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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惠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试剂耗材供应商联合征集公告粤采通(深圳)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惠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试剂耗材供应商联合征集(项目编号:YCT2024-ZXCG-F820)进行国内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入库评审,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惠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试剂耗材供应商联合征集 2.项目编号:YCT2024-ZXCG-F820 3.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项目内容及需求:
二、获取文件 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现场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 (2)网上报名:发送报名资料至我司邮箱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邮箱地址:yuecaitongsz@163.com。报名邮件需附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 2)银行转帐凭证。 注: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供应商可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ctszzb.com)下载中心免费下载《报名登记表》。 (4)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雷先生,0755-82531264转802 (5)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6)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保税区支行 账户名称:粤采通(深圳)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9370078801400001690 三、入库评审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入库评审。(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入库后可对需求清单(详见附件)中任意一项或以上的产品进行供货。(入库申请时需提供本公司所有可供货的产品清单,并在清单内的产品后注明所对应的需求清单中的产品序号,格式详见入库评审申请文件目录 格式6 本公司所有可供货的产品清单)。 5.特定资格要求: 5.1.易制毒化学试剂供应商应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5.2.易制爆化学试剂和高纯易制爆试剂供应商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 5.3.快检试剂盒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在2019年及以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合格目录内(提供评价合格目录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入库,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有关规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8.供应商需提供所响应的清单内同类商品的近三年以内历史成交合同或其他供货证明材料至少1份。 9.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二)标准和方法 1.本次的入库评审委员会由5人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他4人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专家库进行抽取。 2.由入库评审委员会对各供应商进行公开无差别的“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确定为候选入库供应商。 3.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入库评审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入库评审报告确定入库供应商,按照入库评审报告中推荐的候选入库供应商确定入库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入库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入库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公开征集公告的相关媒体上发布入库结果公告。 四、入库评审申请文件应密封后提交,提交要求如下: 1.应采用A4规格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密封封面应标记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入库评审申请人单位名称”。 3.提供电子介质一份。电子介质是指将申请文件word文档以及按申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申请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 4.如果未按以上提交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资料提前泄露概不负责,各入库评审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格文件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和入库申请资格。 五、提交入库评审申请文件时间:2024年9月27日09时00分-09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六、提交入库评审申请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粤采通(深圳)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备注:各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文件,快递单((或快递外包装))上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文件不予接受。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七、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zzfcg.cn)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ctszzb.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其他:入库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5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由所有入库供应商均摊后进行收取。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强路1011号国检大厦A座 采购代理机构:粤采通(深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方式:0755-82531264-802 电子邮箱:yuecaitongsz@163.com 粤采通(深圳)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