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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园食堂及一层外围区域监控项目询价公告一、采购名称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园食堂及一层外围区域监控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因现有设备老旧,采购人才园食堂及一层外围区域监控项目。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更换模拟摄像头37个,新增摄像头11个,共计48个。 2.本项目按施工图纸(附件1)进行施工,响应投标前可勘察现场。 3.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更换并及时响应。 五、商务需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日30天内。 2.服务地点: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人才园。 3.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77325.2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投标单位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响应材料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清单(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声明函 (4)相关资质证明 (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3)(请务必注意部分内容需要手抄) (6)同类案例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最近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 六、公告期限: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1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1日18点前,文件盖章扫描电子版刻录U盘放在投标文件里一并密封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43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寇先生,88123253。
附件:1.施工图纸2.报价清单3.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6日
特别警示条款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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